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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洛水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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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前,长安。

    地转锦江,天回玉垒,长安自古繁华。

    可喧闹的长安城,在那一天,却是肃杀一片。

    没有市井八义的美食长街,就像是一碗没有加码子的素面,吃起来索然无味。

    更何况,这碗面不但没有卤,甚至还没有加盐。

    长安城里像市井八义一样大大小小的暗桩总共有十二处,他们负责盯梢一切这长安迎来送往的人,可是每一处的暗哨在那天下午赶回金刀门前,都没有察觉到任何的来者不善。

    他们觉得,今日和昨日,并没有什么区别。

    就像今年与去年,也没有太大的区别,安逸的日子过得久了,当危险突然降临的时候,任谁都会茫然不知所措。

    也许,并不是他们放松警惕而放进来了这个人,只是因为即便他们想盯,也根本盯不住这个人。

    易娘是个杀手,道上的人都门儿清,她的名声,从来不比死神要小,却又比死神受雇主欢迎得多。

    死神没有价码,也难觅行踪,是最难找到的一个杀手。

    而易娘,一个人头五万两银子,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只要你在江都城外七十里亭的第二根柱子旁的土里埋进去一个包裹,里面放好足够的银票和要杀的人的名字,不必非要见到她,七日之内事情也一定已经办成。

    不必担心包裹到不了她的手里,不知情的过路人永远不会去经过那样的一个地方,而知情的人也永远不敢没事往那边去。

    五万两银子,绝不是一般人出得起的价钱,一般人要杀的人,当然也用不着非要找她。

    她的生意,从来都值这个价。

    而这一次,她打开包裹的时候,发现里面只有一个名字,却有价值一百万两的银庄票号。

    名单上的人,当然也一定值得起这个价。

    苏与值得,阴阳判官值得,顾承风更值得。

    所以,她才出现在了长安城,出现在了金刀门。

    那时候,虽然还没有二老板和三老板,但只要有大老板在,不管来的是什么人都还是可以挡上一挡。

    只不过,恰逢大老板不在长安,恰逢易娘接到了这笔生意。

    即便没有大老板,金刀门也不是什么人想进就能进得去的,这里的院落四周不只有九九八十一台诸葛连弩架在屋檐,也不只身手佼佼的三百护院,最重要的,还有十一条嗅觉灵敏的恶犬。

    但凡有一点风吹草动,即便没有人察觉,狗也一定会察觉。

    可她就是这样走了进来,这样站在了苏与的面前,提着剑。

    剑上并没有血,她不是来杀狗的。

    她的剑,只杀付过了价钱的人,至于别的人,怎肯免费去杀?

    三尺青锋,不斩无名之客,一袖洛水,饮尽人间烟火。

    这把洛水剑,是她的剑,却很少有人知道,它曾是南山客的剑。

    曾忆当年,南山的煮酒论剑,寒山客越青山的一把照肝胆,南山客公子墨的一把洛水断,不知相知相惜过多少时日,只可叹,照肝胆已随着风霜劫的故去而被黄土掩埋,只剩下南山客独守空山。

    幸好,他遇到了易娘,保护这个孩子,成了他寥寥人生中唯一的安慰。

    这把洛水剑,自然也是赠与他平生第一个传人,天赋异禀的传人。

    易娘学得很快,学得极精,他常常夸赞,不出十年,她一定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还没到十年,易娘却不辞而别,做起了这一个人头五万两银子的买卖。

    剑有双刃,既能护人,亦能伤人。

    从那时起,他便不再用剑。

    收了疯子七之后,便只教他逃命的本事,而再不教杀人的本事。

    再之后,人们提到易娘的时候,都会想到洛水剑,而提到洛水剑的时候,也只会想到易娘。

    苏与看着面前的这个女人,实在是有些不堪入眼。

    她的脸上,有一道十字的刀疤,刀口粗劣,溃不成型,看起来是用很笨的手法划上去的。

    他奇怪的是,她这样的人,怎么会被那种平庸之辈伤成这样?

    “你的刀呢?”

    易娘低垂着头,她的眼睛死死盯着苏与的手,她实在不想看到他看她时那嫌恶的眼神。

    “刀在手上。”苏与也看了一眼自己的手,他的手上明明提着一把刀,金翅霸王刀。

    三十年前,鬼匠鬼头张与其师萧大师亲涉极北苦寒之地,带回了两块北冥玄铁。

    一块铸成了大漠飞鹰的七齿断魂钩,一块铸成了苏正的金翅霸王刀。

    这把刀,是传家的刀,现如今已是苏与的刀。

    银光一闪,剑已出鞘。

    洛水剑极利极薄,它刺出的时候,就宛如洛水之神在翩然而舞,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

    但凡见过它出鞘的人,都觉得它不该叫洛水剑,而是叫落英剑,因为他们在死之前,好像都看到了漫天的红英飘然而落。

    好美,美如凤舞九天,扶摇直上。

    好痛,痛如鹰坠深谷,摧枯拉朽。

    痛的感觉,不过是因为他们看到的不是红英,而是自己身体里淙淙涌出的血。

    洛水剑与其他的剑不同之处,就在于它的血槽,又深又长的三条血槽,这样的血槽,可以保证一剑刺入别人心脏的时候,有足够多的血瞬间奔涌出来。

    她的剑,不为花哨,只为杀人。

    洛水断流,血尽人亡。

    可这一次不同,剑刃上已沾染了血渍,血槽却是干净的。

    苏与向来认为,女人无用,所以金刀门里从来不用女人。

    可他却没有想过有这样的一天,他的金翅霸王刀还没有来得及出手,拿着刀的手就已经断了,被一个女人所断。

    这是他自觉得离死亡最近的一次,近得好像前面既没有人拉他,后面也没有人推他,甚至连他自己都不用往前迈半步腿,就已融化进去。

    断手之痛已经算不得什么了,比死亡更可怕的是什么?

    是羞耻,尤其是像他这样骄傲的人,竟然在经历着这样一件丢脸的事情。

    他已在等着,不论是一剑穿喉也好,穿膛也罢,不管怎么样,总比现在要好。

    可是他等来的,却是易娘的收剑。

    “受人之托,我本是来杀你的,却终是不能忠人之事了。”

    “你不想杀我了?”苏与听了先是一怔,他实在是想不通,这事情她明明已做了有十分之九,只差最后一哆嗦,信手拈来的事情,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突然停了手。

    “不,是我杀不了你。”

    比羞耻更羞耻的是什么?

    就是她此时看似一本正经的侮辱,苏与如是想。

    他此时已完全忘了临死之前的恐怖,而是觉得可笑,“你既能断我一只手,便能要我一条命,又如何杀不了我?”

    “因为,我已经把雇我杀你的那些人给杀了,顺便,把他们和他们的银子烧在了一起。”

    苏与眉间一颤,他此时倒是愿意好好地看上一看这个女人了,“我不明白。”

    “很简单的道理。”易娘说话的时候,平淡得就像是在陈述着自己中午不过就是吃了一碗素面,“若是你想要别人完全信任你,就一定要先让他知道你很信任他,我断了自己所有的后路,只为送你一份大礼,这就是我的诚意。”

    “我猜这礼,就是我的命?”

    “不错。”

    “你可知道,临阵反水是江湖上最大的忌讳。”

    “拿钱办事,天经地义,这的确是杀手的规矩。可我是个女人,女人向来都是不爱守规矩的。”

    “那你为了什么?”

    “钱,我只要钱。”

    “那些人岂非早已付过你钱了?”

    “一个人若是肯花这个价钱买个人头,那他得到的一定比出去的多,所以,你更值钱。”

    苏与斜眄着她,似乎想从这淡然中看出些什么不同,“能够背叛一次的人,我又怎么相信不会背叛第二次?”

    “因为我知道,无论别人付给我多少钱,你都能付得出双倍,不是么?”

    苏与笑了笑,也许别的他不敢说,可是银子,世上绝没有人能比他出得起的更多。

    如果她真的只是要钱,那他也确信下辈子这个人都背叛不了他。

    “即便如此,我又为什么非要你不可?”别人挑他的同时,他当然也有资格去挑一挑别人。

    “因为没有我,你会死。”

    苏与听着这个貌似很有道理却又毫不讲道理的道理,看着地上的断手和手中的金翅霸王刀,“你既想跟着我,直说便罢,为何非要断我一只右手?”

    “你需要我,这一点,我需要让你知道。”

    “你这个女人,真有意思。”他自己也不得不承认,若非这只被断了的手,他根本不会去正眼看她一下。

    “更何况……”易娘突然顿了一下,已抬起头来迎上了他的目光,“你的左手刀,比右手更快,所以右手不重要。”

    他听到这样的话,就像看到她的眼神一样,好像突然被雷劈了一下,笑容逐渐僵住,那小半截从左手袖中将要伸出的利刃又突地缩了回去。

    她知道他的左手刀,那他的左手就已同样没了意义,没有把握的事情,他从来不去做。

    可他的左手刀,是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她是怎么知道的?

    他自嘲般的笑了笑,躬身拾起了地上的金刀,“该说的话都让你说尽了,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和你这样的人做生意,本就该如此。”

    她想说坦诚相待,可又觉得这个词用在他们之间实在是有些讽刺。

    可这也的确是另一种方式的坦诚,没有天长地久的感情,只有亘古不变的利益,她把一切摊开在明面上,就是不想再有其他背地里的东西,这样的交易,出的利落,收的干净。

    “如果我是你,现在一定会出剑杀了我。”

    “为什么?”

    “刚才你收剑,难道不是觉得杀一个心如死灰的人索然无味么?”苏与有些奇怪地看着她,他所认为的人之常情怎么别人总是不懂,他却很乐于与人分享自己的嗜好,“在一个人已完全不想死的时候再去杀他,岂非才是人生最大的乐趣?”

    易娘看着他,并不说什么话。

    她知道,这样的疯话,也许以后要常常听到了。

    既然不爱听,那就权当自己什么都听不见。

    “要是你给我足够多的银子,我也很乐意帮你杀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