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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4章 终于离开

    秦明晨说:“白小姐还要工作,不可能一直留在这里的!”

    秦国强看了一眼白锦瑟,白锦瑟说:“明天周一,我还要上班的!”

    秦国强有些失落:“可是……你妈还没回来呢!”

    秦明晨沉默了两秒:“你可以跟她说说,以后还会再见的!”

    秦明晨说完,秦国强只能闭着眼睛,点了点头。

    白锦瑟带着秦明晨和秦萌萌离开。

    秦国强和村长站在秦家门口,秦国强神情有些难过:“我家晨晨有出息了!”

    村长点了点头:“是啊!”

    秦国强又说:“可是,我心里还是难受的慌!”

    村长安慰他:“你家晨晨这些年就没离开过大湾村,所以,你难受也正常!”

    秦国强叹了口气,点了点头,不知道为什么,看着秦明晨的背影,他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慌乱,好像儿子距离他,越来越远了。

    而且,这种远,不是距离上的。

    ……

    白锦瑟和安妮带着秦明晨和秦萌萌,走了三个小时,天都黑了。

    只不过,他们运气也不算太差,路上终于拦了一辆三轮车,给了两倍的价钱,被送到镇上。

    晚上,他们四人住在破旧的旅馆,开了两个标间。

    白锦瑟这边,安妮洗完脸,看向白锦瑟:“锦瑟,你这算是直接给那个秦明晨支付了三十万吧,你那么相信他的水平?”

    虽然安妮也挺相信秦明晨水平的,但是,这种提前预支这么多钱的,她还没见过。

    白锦瑟看了一眼安妮:“怎么说呢?我们那样做,也算是救了秦萌萌,秦明晨以后一定会对我们工作室忠心耿耿的!”

    安妮点了点头:“这倒是真的!”

    白锦瑟躺在床上,盯着掉漆的墙皮,神情有些恍惚:“其实……也不光是因为这个,不知道为什么,看到那个秦明晨的时候……我有一种说不上来的亲近!”

    安妮傻眼了:“啊……”

    她错愕过后,立马反应过来:“你是不是看他第一眼就很顺眼啊?”

    白锦瑟摇了摇头:“不光是因为这个,而是……怎么说呢,这是一种感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你不懂!”

    安妮无奈的耸耸肩:“OK,我的确不懂,只不过,好在挖了一个好苗子,你开心就好!”

    白锦瑟“嗯”了一声,没有再说话。

    隔壁,秦萌萌躺在床上,声音有些怯弱:“哥哥,我们要跟那两个姐姐,去哪里啊?”

    秦明晨盯着昏黄的白炽灯:“去大城市!”

    秦萌萌从小就没离开过大湾村,有些向往:“大城市是什么样的啊?”

    秦明晨眸子闪烁:“大城市啊……就是有很多高楼大厦,夜晚到处都是闪烁的霓虹灯,很容易让人迷失自我的地方!”

    秦萌萌侧身,露出巴掌大的小脸,眼睛又大又圆,看向秦明晨的侧脸:“哥哥,你怎么知道的呀,我记得,你也没离开过大湾村啊?”

    秦明晨表情微怔:“哥哥从书上看的,好了,时间不早了,我关灯,你早点睡!”

    秦萌萌今天经历了太多事情,她知道秦明晨最疼她了,会护着她,在秦明晨身边,她倒是没有在家那么胆小了。

    她舍不得睡着,害怕睡一觉,醒来发现这一切都是梦。

    她抿唇道:“哥哥,我不想睡,睡不着!”

    秦明晨听到她的话,还是关了灯:“不说话,一会就睡着了!”

    秦萌萌在黑暗中咬了咬嘴唇,还是忍不住问:“哥哥,我们跟那两个大姐姐去大城市,要住在哪里啊?”

    在秦萌萌眼里,村里的村长家的房子,就已经够好了。

    她觉得,能有村长家那么一套砖瓦房,就已经到达人身巅峰了!

    秦明晨自然不知道秦萌萌的想法,他说:“等到了铭城,我跟白小姐预支点工资,给咱们租个小公寓,萌萌放心,哥哥会养活你的!”

    秦萌萌“嗯”了一声:“我相信哥哥,只不过……公寓是什么啊?”

    秦明晨有些无奈,秦萌萌没上过学,对什么都很好奇,尤其是没听过的东西。

    小山村封闭,一些东西,别说见了,听都没听过。

    他沉默了片刻:“等到了铭城,你就知道了,乖乖睡吧!”

    秦萌萌没有再说话,不一会,秦明晨听到了她均匀的呼吸声,他微微松了口气,紧绷的神经,有些许放松。

    他睁着眼睛,盯着黑漆漆的房间,心想,终于离开这里了。

    说实话,他之前一直想离开这里,现在真的要离开了,他心情倒是无比复杂。

    今天看到白锦瑟的时候,他真的有些难以置信,完全没想到,时隔六年,白锦瑟居然会出现在这样一个又穷又偏远的小山村。

    是的,他认识白锦瑟,或许,这话说出来都没人会相信,他就是认识白锦瑟13年的秦无端。

    从白锦瑟13岁到26岁,他一直都认识她,可惜……她现在怕是早就不认识自己了。

    秦明晨自嘲的笑了笑,别说白锦瑟不认识自己了,估计连父母,也不会相信,这个叫秦明晨的人,会是当初的秦无端吧!

    当初,为了从袁封手下救下白锦瑟,他跟袁封搏斗,却完全不是袁封的对手,被对方割喉。

    幸亏他临死的时候,千钧一发之际,一击毙命,杀死了袁封。

    他以为,自己肯定必死无疑了,他能感觉到,自己灵魂飘出了身体,慢慢的上升,后来就处于一种浑浑噩噩的感觉中。

    当他从这个叫秦明晨的人身体里醒过来的,他还以为,这是人死了要来的地方。

    可是,当他真的明白了大湾村的秦家生活,这才彻底清醒,他居然带着记忆,重生栽了这个叫秦明晨的人身体里。

    他知道了,自己还在原来的世界里,这个地方,也有铭城那个地方,而他重生的大湾村,属于青城。

    他在醒来的一年时间里,身体枯瘦如柴,简直不像是十八岁的人。

    他昏迷了五年,用了整整半年多时间,才站起来,慢慢学会走路,直到现在,他还走不快。

    他看着一贫如洗的秦家,他想过无数种办法,去联系以前的人,想要改变目前的生活。

    可是,他唯一记得的,只有自己助理的电话。

    他在能走路之后,好不容易凑了点零花钱,去村长家,打电话给助理,却被对方骂了一顿,说他是神经病,滚远点之类的。

    那会,他才被当头棒喝,彻底清醒了,他如今是秦明晨,不是秦无端。

    重生这种荒谬的事情,说出去谁会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