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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忧喜相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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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挑根大号玉米棒子,张涯兴冲冲剥**叶。

    眼前的情景,让他紧张起来。

    区区几十粒玉米,稀稀疏疏分布着,几乎没有紧挨着的!

    张涯不信邪,陆续剥开十几个大号玉米棒子。然而,都是这种情况,籽粒个子虽大,但都是独自分布。

    一时间,他完全傻脸了。我滴天!神马情况!杆壮棒大的植株都不结实!这特么怎么留种、繁育?

    他紧锁双眉蹲坐在地,努力回忆前世的知识。

    良久之后,张涯一拍大腿:我携带来的是杂交玉米,再种一次哪还有杂种优势,肯定是种群退化,高矮胖瘦都会冒出来。

    做任何事,哪有一帆风顺的!

    想明白了问题,人就不会焦虑。

    张涯返回大宅院,取来纸笔等物。根据玉米植株大小,玉米果穗大小,是否强壮,用图表在册。

    最后,全部剥**叶,再根据籽粒饱满,将图表补充完毕。

    所有工作作完,他开始猛烈挠头。

    高矮胖瘦、歪瓜裂枣太多了,以此重新杂交繁育,完全不切合实际。他这种生物知识体系,就连优势父本、优势母本都判断不出。

    烦躁了良久,张涯歪起嘴角,自嘲起来:咱又不是育种专家,种群退化就退化呗,何须专研这杂交技术壁垒。

    就这些玉米籽,来年分别种几片,混合种一片。

    再分别春播,以及麦套夏种。

    矬子里挑将军,总能筛选出好的品系。

    不就是多费些时间,单产又减少很多嘛。就算到最后,产能只有前世的两、三成,也比这时的谷子能打粮食。

    弄完两百株玉米,他唯恐红薯也退化,便随机刨出三株来。

    共得十六块红薯,全都是巴掌大、圆滚滚,总重至少四公斤!如此推算开来,肥水充足、春种秋收,每宋亩可获两吨多!

    额滴神!这产能若宣传出去,肯定石破天惊……心中郁闷随即而去,张涯比划起剪刀手。哈哈!此物我有,天下在手!

    随后回到宅院,玉米穗挂起晾晒,并命令‘黑枪’看护。

    将这兜红薯交给祝丽莎,他神秘小声说道:“丽莎!这是好吃的,你拿去洗干净,上笼屉蒸……就蒸两刻钟吧。”

    “这,这……可是红薯?”忽闪着大眼睛,祝丽莎欣喜说道,“小郎君!真的很好吃?真能收二十石?”

    入夏之后,孟丰谷、徐平山念念不忘红薯苗,常跟张涯提到此物,以再次确认令人惊惧的产量。

    祝丽莎亦知红薯的存在。

    高产能过于吓人,需慢慢散播出去,延缓人们的心理冲击。

    “嗯!就今年的试种而言,旱作也就这样了。”

    张涯洗漱着,低声说道,“若是厩肥足够、墒情也好,还能再高五成……对了,你莫要说出去。”

    “三十石?呜呜……小郎君!”

    祝丽莎当即就被吓哭,抱着这兜红薯坐卧不宁,“奴奴,呜呜……奴奴不敢蒸……不敢蒸,呜呜……”

    迅疾擦干双手,张涯嘴角微翘,一把拉过小美女,柔声安慰起来。

    早已心理成熟的‘大叔’,新身体的生理亦迅速觉醒。

    与此同时,营养充足的生活条件下,二八年纪的混血小美女,五官越发立体,双眸渐渐迷人,凸凹、曲线都显现出来。

    用句‘不纯洁’的话讲,已是手感极好!

    杜绝‘拔苗助长’之时,偶尔抱一下、上下其手,张涯感觉甚美。

    此种日子,换个神仙都不干!

    被‘安慰’良久后,祝丽莎脸色酡红中,羞怯地跑向厨房。

    张涯则翘着二郎腿,悠哉悠哉起来。

    温柔乡英雄冢。

    人性所至,古今相同。

    嗅到红薯香味之时,他才猛然睁开眼睛。

    张涯站起身、走出院子,唤来孟丰谷后,严肃吩咐道:“丰哥!去梯田找山哥。午餐之时,我有要是相商。”

    “明白!少东家,我这就去。”

    秘密繁育红薯之时,徐平山、孟丰谷轮番看护、日夜不停,除虫除草、驱兽浇水,皆出力甚多。

    将心比心,此时尝鲜,岂能摒除他们。

    徐平山到来,刚要见礼,张涯摆手言道:“山哥!赶紧净手,丰哥亦去……红薯已蒸好了,你们一起尝尝鲜。”

    “红薯?已长熟,能收了?”

    徐平山微愣后,神色激动起来,急促地问道,“少东家,少东家!它这产量到底多少,真有二、三十石?”

    孟丰谷亦停下行动,双眼看着张涯,寻求肯定答案。

    “虽未全部刨出,但也差不多吧。”

    帮祝丽莎摆好餐食,张涯徐徐说道,“哎哎!你们先莫问了,赶紧尝尝味道,趁热吃更佳!”

    “老太爷啊!真有二十石?”孟丰谷惊呼道。

    徐平山定定神,深呼口气:“二十石!我都不敢吃了。”

    ……

    有农家肥打底,比用化肥催生的,在味道上好得多。一口下去,糯软甜香,张涯频频点头,内心极其满意。

    “小郎君!这好甜啊,真好吃!”

    祝丽莎睁大美眸,急速吃上几口,泪珠便滚滚而落,“呜呜……前些年,若有红薯在,奴家爹爹就不会走了!”

    孟丰谷、徐平山,两个六尺男儿,能亲手斩人头的主,此时表现亦十分夸张,不比小女生好多少。

    品尝着味美的红薯,两人即刻眼圈发红。未几,他们相视一眼,同时起身,噗通一声,跪倒在张涯面前。

    “俺孟三给你磕头!誓死跟着少东家!”

    “山子叩拜大恩!贱命献给少东家,这辈子肝脑涂地!”

    哎呀!不用这么夸张吧?

    张涯正安抚祝丽莎,瞬间为之一怔。

    “丰哥、山哥!莫要如此。”

    扶起孟丰谷二人,他徐徐说道,“嗯!赶紧吃饭吧。之后,我们还有商讨,来年的红薯扩种事宜。”

    孟丰谷、徐平山弯腰行礼,又一次拜谢。

    “少东家!我等听从号令。”

    ……

    之后,他们二人吃着红薯,细细品味、默默垂泪。

    红薯不多,一人两块,尝鲜而已。再说了,这玩意若是吃撑,胃酸分泌过多,感觉上就很不爽。

    主食还是葱油饼,配小米粥。

    半个多小时后,祝丽莎撤下碗筷。

    “山哥!红薯即将收获,块数应是颇多。”

    张涯漱漱口,笑着说道,“明年塬地种植后,还能结余些种苗,村中每户可分到两千多株。若是愿意种植,此时需翻耕、预留田地。”

    “少东家!这还用说。”

    满脸欢喜笑容,徐平山兴奋道,“二十石的好粮,三叔、福叔他们怎能不愿?若是种苗更多,我都愿意全种上。”

    “不!山哥!不能告知他们产量。”

    张涯轻轻摆手,徐徐说道,“红薯如此高产,肯定干系重大,免得引人眼红,被人强夺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