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我在跑步
沈易抱紧了怀中的小木盒,跟着人群就要往里走。
可他才刚走到门口,就被门口的黑衣保安拦了下来:
“不好意思,外卖请从侧门走。”
沈易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黄色t恤,确实有一点像妙团外卖。
“我不是送外卖的,我是来找人的。”沈易耐心得解释着:“我找许博。”
“哈哈哈,他说他来找许老板?”黑衣保安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和身边人嘲笑道。
随即那黑衣保安脸色一沉,就要把沈易往外赶:“许老板是你这样的人说见就能见的?走走走!”
“我是万界杂货铺的,来给许博送东西。”
保安一听到这个名字,吓了一跳,慌忙朝沈易鞠躬道歉:“对不起!没想到居然是贵客,还请跟我来!”
保安前后一百八十度的转变让沈易都有些惊讶了:老板娘的面子这么大!
进了金玉王朝,里面旷阔的大厅一览无遗。
和外面布景的不起眼完全不同,这一楼大厅只用一个词形容,那便是富丽堂皇。
巴洛克式水晶吊灯在大厅上空熠熠生辉,大理石铺着的地面一尘不染。四周散落大大小小的吧台,正中央是个钢化玻璃搭成的台子,看样子偶尔会有一些表演。
保安没有领着沈易走楼梯,绕过了刻有精美纹饰的栏杆,径直向大厅深处走去。
“许老板在楼上等你。”
穿过了层层幕布,保安将沈易领到了一部电梯前。
电梯两旁分别有一个黑色墨镜的壮汉,两人简单在沈易身上摸索了一番,确定没携带任何危险物品,才放沈易进了电梯。
片刻之后,沈易就到了许博的办公室。
电梯门缓缓打开,淡淡的檀香扑面而来,让沈易只觉精神一振。
沈易好奇得打量着四周,装饰朴素简单,都是些木制的桌椅,四周墙壁上挂着名家字画,颇为风雅。
“桑老板,久等了。”
听到了电梯门传来动静,一位风度翩翩的中年人随即从右侧的水墨屏风后走了出来。
但当他看到沈易的时候,两个人都愣住了。
因为许博的手中正捧着一束厄瓜多尔皇家玫瑰。
沈易都懵逼了,这大叔不会喜欢男人吧!
许博也懵逼了。
他听到手下说万界杂货铺来人了,下意识地以为来的是桑容。
按理说像他这个层级的男人,不管什么样的女人都是唾手可得。
可偏偏桑容就是他得不到的女人。
自从偶然间跟着金乌会的高层见过桑容一面,从此他就再也忘不掉这个女人。
今天好不容易有和桑容独处的机会,许博下了很大一番苦功,就连他的这个办公室都重新装修了一下。
谁知道来的是个小白脸。
不过许博毕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枭雄,面色如常,哈哈一笑就缓解了尴尬:“哈哈哈,还未请教,你是?”
沈易从没碰上过这样的情形,不知道怎么处理。见对方哈哈一笑,他也跟着哈哈一笑:“哈哈哈,许老板叫我小沈就可以了!”
“年纪轻轻就在桑老板手底下做事。”许博不动声色地将玫瑰随手放到了桌椅上:“哈哈哈,真是英雄出少年啊!”
沈易不明白自己就一个杂货铺的售货员,还是个兼职,怎么就英雄出少年了,但他也不会不合时宜地抬杠,反正跟着笑就对了:“哈哈哈,许老板过奖了,哈哈哈!”
这傻小子怎么这么能笑!
许博本想笑两声缓解一下尴尬,谁知对面的年轻人跟按着啥开关似得停都停不下来,笑得他下颌都酸了,赶忙打断道:
“不知沈兄弟今天来哥哥这里所为何事啊?”
“是老板娘让我来的。”沈易也快扛不住了,活动了一下下巴,直接从怀里掏出了“丁四”木盒。
许博看见木盒就知道沈易今天来的目的了,双手接过小木盒,当着沈易的面就打了开来。
这次里面倒没有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是一颗火红色的宝石。
宝石在灯光的照射下印射出耀眼的光芒,氤氲流动,在宝石中仿佛有一团燃烧的火焰。
许博小心翼翼地将它取了出来,一脸慎重,两只手指捏着宝石,上下打量,满眼中都是欣赏。
真是好东西啊!
检查了一下没什么问题,许博就把它就塞回了木盒中,对着沈易点了点头:“沈兄弟辛苦了,回头帮我和桑老板道声谢。”
“应该的应该的。”沈易朝着许博拱了拱手:“没什么事我就告辞了。”
“欸,别急着走,哥哥我这里好玩的多着呢。”许博重重得拍了拍沈易的肩膀,朝着他挤眉弄眼:“都是年轻人,等会下楼玩得开心!”
沈易可不想在这里多呆,但也不好直接拂了许博的好意,当下便哈哈一笑,打算委婉拒绝。
许博眼看沈易又要开始笑了,脸色微变,改口道:“不过我也理解现在的年轻人有自己的想法,沈兄弟自便就好!”
这大叔还是挺好说话的嘛!
沈易本以为是个难搞的差事,没想到这么轻松就结束了,跑回电梯的脚步都轻快了几分。
随着沈易的身影消失在电梯中,许博收起了笑意,眼中闪过一丝阴狠,沉声道:
“给我调查一下这个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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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沈易顺着电梯回到了一楼时,整个大厅一片漆黑,只有几道聚光灯打在了中央的台子上,一个着黑色西装的男子正在侃侃而谈。
“昨天的月亮大家都看到了。”那男子约莫三十岁不到,身材挺拔,面容很是英俊:“不少人受到月亮的照射成为了具有特殊能力的异人!”
“而今天!我们金玉王朝,就有幸请到了这么一位异人!”
“大家掌声欢迎!”
场下的男女们都跟疯了一样,尖叫声,掌声混杂在一起,震耳欲聋。
沈易也来了兴趣,他只在网上见过相关的视频,现实里还没见到过这些奇特的人,不知不觉止住了脚步。
在台下观众的呼喊声中,一个面相老实的矮壮男人走了出来。
似乎不太习惯这样的场景,他的脸上还带着拘谨。
在主持人见状,讲了几个带颜色的笑话活跃了一下场子,那矮壮男人在主持人的引领下也慢慢放开了,向着观众们伸出了自己右手,展示了一番。
正当台下的观众不知他要做什么的时候,那矮壮男人低喝一声,袖子中忽然钻出岩土,爬满了他的手臂,瞬息间,他的右手就像套上了一层土质的拳套。
“好!”有些激动的观众甚至开始往台上扔百元大钞。
在这种氛围的刺激下,那个矮壮男人渐渐兴奋了起来,忽见他握紧了拳头,朝着脚下的台子猛地一拳击了上去!
只听得一阵剧烈的撞击声,坚硬的钢化玻璃竟然被他一拳砸穿!
会所内的气氛也在这一刻被推向了高潮。
由于很少见到这样的表演,沈易饶有兴致得看了一会。
陡然间他眼睛余光瞥到一道黑色身影在后门那里一闪而过。
沈易瞬间警觉,瞳孔一缩,她怎么会在这里!
正当他打算追过去的时候,那道黑色身影已经消失在了后门。
沈易会认错别人,但他绝对不会认错裴白秋。
不光是因为他们两人从小一起长大,更是因为裴白秋的两条大长腿真的太显眼了。
像她那样修长的身材比例,沈易隔着几百米远都能分辨出来。
沈易不觉得这里是裴白秋该来的地方。
想到最近裴白秋神神秘秘的,白天还老犯困,沈易心里咯噔了一下,赶忙掏出了手机。
嘟,嘟,嘟……
第一次打过去是忙音,裴白秋并没有接通。
沈易心沉到了低谷,一遍又一遍反复拨号,打到第8次时,终于接通了:
“喂,小裴,你在哪呢!”
电话那头传来传来了女孩粗重的呼吸声:“呼呼……哦,哦,易哥啊,我,我在跑步呢!”
听到这,沈易悲痛欲绝。
完了,全完了,沈叔叔沈阿姨我对不起你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