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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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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哟,客官您这是打尖儿啊还是住店啊?”

    旁边的店小二打老远就看到他们过来了,一直在心里默念着他们不要走进来。

    只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天意总不遂人愿。

    本来看这两人杀气腾腾的架势,他是不愿去招惹的。

    可是在这种地方做生意,过的就是这种刀尖上舔血的日子,三教九流什么样的爷不得老老实实伺候着。

    所以,他还是硬着头皮上了前来。

    “只是歇个脚,随便上点吃的吧。”

    听着葛中离说话的语气随和,并不像看起来那样吓人,小二的胆子也渐大了起来,嘴皮子也变得灵光,“客官听您的口音是外地来的吧,您要是第一次来啊,可一定是要尝尝咱们这的水盆羊肉,这可是整块羊腩文火慢炖了三个时辰,骨烂可嚼,今日刚宰的小羔羊,新鲜着呢。”

    葛中离本是不怎么饿的,只是看到对面的拾儿似乎咽了一下口水,轻笑一声,“好。”

    “客官您真有眼光,来这关中可不能不吃这粉皮子,咱们这的粉皮子不比别家,可是从山上当日采摘的最新鲜的蕨菜根茎捣碎做的,柔滑筋道。

    再说咱们这的菜豆腐粥,绵软细嫩,色白如玉,蘸上点蒜泥,再泼上一碟油煎辣子,那叫一个滋啦香,且清淡解腻。

    咱们这还有招牌特色佛手鱼翅、金钱发菜,这可都是来往的老爷们最爱吃的,光听这名儿就知道吉利。

    再加上奶汤锅子鱼,还有那通常外乡人都爱点的葫芦头泡馍,您看看……”

    这小二是看着葛中离方才牵着的马价值不菲,便已猜测这是个兜里有货的主儿,且还带着一个姑娘上路,总不能舍不得怀里的银子,到时落的寒碜,在姑娘面前跌了份儿,所以可劲的推荐所谓特色菜肴。

    特色,吃的就是名气,名气,自然免不了贵。

    “想不到你这小小酒肆,菜色倒是不少。”葛中离客气地摆了摆手,“照你方才说的,随意上两个吧,只是不知,这里可有何好酒?”

    “客官您可是问对人了,小店别的没有,美酒管够。寒潭香兑秋露白,红曲雄黄竹叶青,应有尽有。

    就只说这汉中,白水杜康老榆林,秦洋西凤三粮液,哪一个不是当家招牌。

    依小的看啊,黄桂稠酒口感绵甜,且清淡养胃,最适合这位姑娘不过了。

    这位少侠不妨尝尝我们这的特色太白酒,醇厚甘润,尾净悠长,保您嘞不虚此行。”

    “好,就太白酒吧。你取一坛,去外面喂与红玉喝。”

    “红……红玉?”

    店小二挠了挠头,这听起来倒像是个姑娘的名字,可是他又看了看坐在葛中离对面的姑娘,他实在是不知,这人所言的外面的红玉是谁。

    “哦,红玉就是我拴在桩上的那匹枣红色的马。”

    葛中离解释的很谦恭认真,丝毫没有打趣玩笑的意思。

    店小二尴尬地笑了笑,应了一声便离去了,边走边撇嘴,“呸,这么好的酒,人都舍不得喝,给马喝,这人脑子是有病吧。”

    小二走的很远,可是说过的话葛中离却听得清清楚楚,只是淡然一笑不做计较。

    葛中离看着对面的人,倒了一杯清茶递了上去,“拾儿姑娘,再过几日就能到汉中了,那里自会有人接应你。到时,我们便分道扬镳,还望珍重。”

    拾儿没有回应,她知道这个人不论把她交给谁,都会嘱咐别人把她看好不让她跑的。

    就算离开了他,也只不过是从一个囚笼转移到了另一个囚笼,他这种自作主张的保护还真是讨人厌烦。

    一锅水盆羊肉已经端了上来,可是这菜却是盛名之下其实难副,说是水盆,却比平日吃饭的碗大不了多少。

    拾儿的双手还被捆得紧,她抬起手在葛中离的面前晃了晃,目光垂下没有看他,只是盯着那一盆羊肉,“我饿了。”

    葛中离瞥了她一眼,一杆长枪已经出挑,将她腕上的麻绳也一并斩断。

    现下双手双脚已经又重新恢复了自由,拾儿却只是轻轻拿起身旁的筷子,准备夹起那片薄薄的羊肉。

    看到她是真的在乖乖吃饭,葛中离便也从旁边抽出来一双筷子。

    突然,木筷飞出,伴着沸溅起来的热汤,朝着葛中离面前戳了过去。

    葛中离双指微微一用力,便用手中的木筷夹断了飞来的木筷。

    筷子轻旋作扇状,便将泼溅出来的汤汁横屏挡下。

    他一手托起碗盆,将所有溅出来的汤汁尽数收了进去。

    而拾儿正想要起身,却被一杆枪拍在了背上,整张脸被压在了桌子上。

    一丈三尺长的枪杆周身精钢混金铸成,足有八十余斤,不轻不重地拍在她的背上,并没有伤到她分毫。

    只不过,却压得她再也不能起身。

    “太过分了!你知不知道这一盘菜有多贵?”葛中离一手执长枪把她按在桌上,一手却悠然持筷夹了一块肉放进嘴里,津津有味的嚼着,“要么你自己吃,要么你看着我吃,选?”

    拾儿已经明了,她的第十七次刺杀兼第八次逃跑已经以失败而告终了。

    “岂有此理!”

    大门外走进来一个赤着上半身的糙汉,他的头上用一块白布巾包裹着,只是布中还隐隐渗着血迹。

    他扛着一把鬼头刀,身后跟着两个精壮的汉子,大喝着,“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怎由得你这混小子欺辱一个小姑娘。”

    谁都知道,用鬼头刀的人,通常都是个刽子手。

    刽子手,一辈子杀过多少个人,只怕连他自己都不愿记得。

    然而这刀却是已经钝了,可见很久都没有人再用它去杀过人。

    他扛着这样一把刀招摇过市,除了糊弄一些不懂行的商客,但凡懂点拳脚功夫的可是都不吃这一套。

    “出门在外,莫管闲事。”

    葛中离一开始也还是好言相劝,他与她的事,没办法和旁人两三句说得清楚,所以也就懒得解释。

    “闲事?这事老子管定了!”

    糙汉说着,一把刀已经插进了葛中离面前的饭桌上,一条腿踩在他坐着的长凳上,乍一眼看去,的确是横相狰狞,威猛赫赫,可是他脸上的表情却笑得至为猥琐,“老子瞧这小娘子生的水灵,要把她带回去做个压寨夫人,你小子识相的,就滚远一点,孝敬爷爷些银子,爷爷也就饶了你了。”

    在马厩喂红玉喝酒的店小二瞟到店里的情况,顿时又开始心疼,却又不敢过去,“真是强盗遇到了土匪,什么世道啊!只是可怜了我这小店哟,连番遭罪,希望这回别再砸烂那么多东西了。”

    他想了一会儿的功夫,转头再看,大半坛子酒已经被红玉喝的差不多了。

    “这……这还真有好酒的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