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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武侠仙侠>换酒令> 第139章 泡馍与裤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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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泡馍与裤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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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街,闹市。

    天色尚早,却已挤满了人。

    这是长安城最有名的街,但凡有浪子游侠来此,一定会最先来到这条街逛上一圈。

    不为别的,只为这满目琳琅的十里流香。

    一眼望去,锅中翻腾起的热气四处飘散,已分不清哪里是天上,哪里又是人间。

    如果你想吃肉,这里至少有数十种不同做法的肉已入了锅,如果你还想吃些别的,这里叫得上名的和叫不上名的,至少还有上千种花样。

    所以,只凭着这些东西,就已足够吸引很多的人。

    当然,来的最多的,也只是外地人而已,他们都是慕名而来,一波走了,一波又至,却不知真正该去的地方本不是这里。

    每一个繁闹的城镇都会有这样一条长街,名声叫得最响,等着挨宰的猪也最多。

    堂昭钰当然也知道,这里不会有老饕,只会有地蛇,地头的蛇。

    他来到此地,当然不是为了当猪,而是为了捉蛇。

    一眼望不到头的长街上,悉悉邃邃听得到刀落在案板上的声音,声音轻柔而缓慢,拿刀的人轻轻地削着手中的白萝卜,不像是在切菜,倒有些像是在绣花。

    他也的确是在雕花,不一会儿,一朵白萝卜雕成的雪玉昙花便赫然出现在他的手上,倒真是有那么几分相像。

    他将花轻轻拿起,放在眼前仔细看了看,好像很满意的样子,又轻轻放了下来,然后按住另外的一根胡萝卜,慢悠悠地切起丝来。

    他的每一刀都切得很慢,好像他切的根本不是胡萝卜,而是一块大石头,每一刀下去似乎都已用尽了他全身的力气。

    “小马啊小马,你今儿个是没吃饱饭,在这绣花么?”

    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紧挨着这个切萝卜的人店铺旁边的另一家老板。

    他叫泡馍孙,这条街上的人太多了,而且名字大都很长,没有人记得他本名叫什么,只因他卖泡馍,所以人们就习惯性管他叫泡馍孙。

    小马至少还在切着胡萝卜,可是泡馍孙却只守着一口锅,瞪眼坐着。

    “我这哪算绣花,你店里的那些人,才是在绣花吧?”

    小马还在一根一根地切着,他这样的速度,好像永远都不会切完,即便还没有顾客来,看起来也好像很忙碌的样子。

    可他说的一点都没有错,泡馍铺子里的那些客人,的确看起来比他还像在绣花。

    长安城里吃泡馍的规矩很特别,一定是要客人自己亲手将馍掰碎,越碎越好。

    若是用刀切,下的速度虽然很快,可是切面严紧,肉味难入,谓之死面,只有手掰出来的馍碴口松散,肉味易进,方为活面。

    所以,每一个客人都得兢兢业业在吃之前完成一项严峻的任务,像绣花一般一粒一粒地掰着馍,不花上半个时辰根本不可能掰得完。

    如果掰得不够碎,店家完全可以拒绝给他煮,只能回去重掰。

    而泡馍孙正好落的清闲,只用守着这口锅,到时候用汤头一煮就好了。

    “绣花的是客人,倒是有情可原,可若是这掌勺的,就万不应该了。”

    “老孙头,你是存心跟我过不去,想要比划比划是不?”

    小马已经切好了最后一根胡萝卜,本来这速度明明是很慢的,可他却在眨眼一瞬间又将葱白,青蒜,老姜全都已经切碎了去。

    只一刀,刀很快,快到这些辅料竟像是凭空变出来的。

    “比就比,谁怕谁,正好我也起来活动活动这把老骨头。”泡馍孙说着,也已站起了身,他的身前已经垒起了几十个干馍,像座小山一样。

    锅中油已翻起,小马将刚刚切好的胡萝卜丝带着香葱姜末倒入翻炒,另一边已经抄起一块后腿肉往天上一抛,就见他在空中挥刀往复几次,一块块四四方方的肉丁就齐刷刷地落入锅中。

    这样的刀工,这样的速度,若是换做砍人,只怕也能在眨眼之间抹断数十人的脖子。

    左手切菜,右手揉面。

    那边的油锅还在翻腾,另一边,他的手中已多了一块醒好的面团。

    只见他一手将面团抛入空中,两根手指轻拈着撕开一道口子,就将面扯成了一条长长的三指宽的裤带状,一只手牵引着这条丝带在空中凝练成了一卷旋风。

    右手挥面,左手掌勺。

    面条在空中盘旋,萝卜丝与肉丁在油上起舞,伴随着锅与铁勺的叮叮当当,演绎了一曲色香味俱全的交响乐。

    整整一条面,不多也不少,不长也不短,下入锅中,焯水捞出,韧劲十足。

    再浇上一勺刚出锅的油泼臊子,只听得滋啦一声,香味就立马飘了出来,围观的人都忍不住咽了一口唾沫。

    “怎么样?这还像不像是在绣花?”

    他这句话,自然是说给泡馍孙听的。

    泡馍孙突然笑了,他当然看得到小马不论是刀工还是揉面,速度绝非一般人能够做到,可他仍然是一脸的不屑。

    “也就……比绣花快了那么一点点。”

    “一点点?难道说,你能更快?”

    “不快不快,也就只比你快一点点。”

    他说着,已突然扔起了身前的两块干馍,一手一个,用指尖接住,可他接住的一瞬间碰触到的馍饼已全部被掰碎,粉碎。

    寻常人想要把一块馍掰成黄豆粒大小至少得要半个时辰,可是他的指尖却像是长着两柄永不停歇的绞肉机,只轻轻地一搓,干馍在他面前好像自己会融化一样,只一眨眼的功夫,两碗细细碎碎的馍已掰好了。

    “也不过如此嘛。”

    小马笑了笑,这些馍他也能掰得这么快,毕竟吃了这么多年,谁都可以掰得快一些,他指尖厚厚的茧子都可以作证。

    泡馍孙只笑了笑,没有回什么话,因为他知道不论回什么话都不如实际行动更能说话。

    他身前那垒起的一整摞干馍突然一个个地排着队全飞了起来,整齐而划一,也许有人看见过街头卖艺的可以手抡三个鸡蛋,可却绝没有人看见过一个人能够同时将三十几个馍饼扔在空中衔接的毫无罅隙。

    可是,他做到了。

    三十几个干馍在空中旋成了一个大圈,此起彼落,每一块饼碰触他指尖的时候都会被瞬间掰得粉碎。

    他的手不断在空中挥舞,每一次正正好都有四块馍分别落在他的食指、中指、名指和小指上,再由拇指一轮,将四块馍一齐搓好。

    围观的人已经看得呆了,还没反应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却已看到身前摆满了三十几个碗,每个碗中都已盛上了汤头与肉片。

    馍已煮好,散着腾腾的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