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南浔拿起勺子,往海带汤里舀了舀,他就啃到了鸡骨头。
小金鱼特地买了鸡骨头,来给他补身体的?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汤里加了鸡骨头的原因,这碗海带汤,燕南浔觉得还挺好喝的。 他又吃了烙饼,散发着热度的饼里面,还有一丝一丝的鸡肉。
侯听芙特意把鸡肉,撕成很细的丝条放在饼里面。
小金鱼的家境不好,而且在这边,买一头鸡是非常贵的,食物里只用了细小的鸡肉丝和鸡骨架,也不会惹燕南浔怀疑。
侯听芙看着燕南浔吃的津津有味,她在心里松了一口气。
也幸好,她还从未给燕南浔做过饭,她的手艺,燕南浔吃过一次,估计就会深深牢记的。 这一次,也是侯听芙事先学了好几遍,才学会的。
在厨艺方面,鹿小幽称第一,她屈居第二。
毕竟在侯家,根本不需要侯听芙下厨,但也因为,她向来注重身材,而且也在食物上防备着自己的继母。
所以,侯听芙自己也有下过几次厨房。
做点简单的料理,做十次,也是有一两次能成功的。 再加上,小金鱼和燕南浔相处的时间也不多。
平时她出海,就会给燕南浔留干粮,干粮就是咸鱼干和海菜硬面包,吃起来,牙都会嚼疼的那种。
小金鱼会做的东西也很单一,没给燕南浔做过几次饭。
所以今天,他吃到了烙饼和加了鸡骨架的海带汤,心里也没有起怀疑。
“呃。” 燕南浔吃掉一块烙饼,侯听芙就往他的手里递新的一块。
他吃到第五块的时候,问侯听芙,“你吃饱了吗?”
“额!”侯听芙很肯定的应了他一声。
“谢谢。”燕南浔接过侯听芙递给他的烙饼。
“我在这里,吃你的,住你的,以后,可能还会死在这里。还要麻烦你处理我的尸体,真的很抱歉。” “唔唔!”侯听芙让他别说这样的话。
燕南浔扬起唇角,他的声音爽朗干净。
“小金鱼,我给你留了一封信,如果你以后想离开这个渔村,你想个办法,找人帮你发一封邮件,到信上,第一行的邮箱里。
你托人告诉邮箱的主人,你想离开,就会有人来接你离开了。
我在信上还留了一个地址,是我家的地址。
你可以让他们带你来我家。
我的家……”
提到这三个字,燕南浔的声音里,多了几分别样的情感。
“其实,我早已经立好了遗嘱,龙氏的哨兵,没有一个是善终的,我很清楚。
我已经在遗嘱里写清楚了,我和燕家的财产,70%给我的前妻。
30%由京城的一家疗养院代理,由疗养院代理的那部分钱,用来维持我父亲,和我母亲的生命。
有朝一日……他们能醒来就好,若是醒不过来,燕家30%的财产够维持他们每天在重症监护病房,度过的余生了。
哦,燕家的主宅,还有名下的十几处房产,都会过户到我前妻手中。
她是个善良,心肠又好的人,你去找她,她会给你一个安身之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