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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科幻小说>数据废土> 第一卷 无尽荒野 第七十九节 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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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无尽荒野 第七十九节 赶路

    脱下外衣,手臂上一排血洞,其中有两个特别大,正汩汩地流着血。

    陈兴从车上取出医疗用的消毒喷剂,朝伤口连续喷了好一会儿,疼的龇牙咧嘴。然后取出绷带,用手和嘴巴将伤口包扎了起来,再取出解毒剂,给自己打了一针。虫化狼携带狂犬病和活尸病毒,必须净化掉,否则就会有生命危险。

    没了三重奏,他不敢滞留原地,一边前行,一边寻找合适的隐藏地点。沿途不断遇到三三两两的食尸犬和活死人,但它们的速度不快,绕开就行了。

    继续前行了两百多公里,他找到了一处乱石堆。检查了一圈,没发现什么异状,除了石头缝里有些白色的虫卵,或许是最近虫卵看多了,他没有放在心上,随后把机车停在石块下方,自己爬了上去。

    现在是下午四点,夕阳渐下,没那么炎热了。他脱下外套,解开绷带,给自己上了一次药,再重新包扎了一遍。他的体质评估只有12点,也就意味着,只比正常人快百分之二十。这样的伤口,至少要休息十二个小时才能恢复过来。

    但只是恢复行动力,而非伤口复原。休息了一会儿,他取出煤油灯,给自己煮了碗蔬菜午餐肉面,吃完后躺在微热的石块上,枕着背包休息。

    渐渐地,他的眼皮越来越重,最后睡着了。

    “哒哒哒……”

    夜半时分,陈兴被脑袋里的一阵刺痛惊醒过来,迅速拔出手枪,取出手电筒,朝感应到危险的方向照过去。

    白炽的光线很快就锁定了目标——一只巴掌大的黑蝎子,全身漆黑如墨,反射着冷光,一条蝎尾向上翻卷着,螫针又尖又长,看得人浑身不舒服。

    这是戈壁黑蝎,毒性极大,蛰一下能毒死一头大象。直到这时,陈兴才将石头缝里的虫卵和它们联系起来,原来这里是黑蝎的姣配地。

    陈兴用手枪瞄了瞄,犹豫了几秒,又放回后腰,改用匕首。大半夜在荒原里开枪,声音和火光会传递很远,引起野外生物或是人类的注意。

    “窸窸窣窣……”

    耳边仿佛听见细密的摩擦声,他不由得向下看去,顿时背脊一阵发凉。

    只见石块下方,爬满了密密麻麻的黑蝎子,看得人头皮发麻。短暂的犹豫过后,陈兴取出了两枚燃烧手雷,朝旁边和机车附近滚了过去。

    “嘭嘭!”

    两声闷响,火光冲天而起。黑蝎子怕火,立即四散逃开。陈兴从石头上跳下来,骑上机车,迅速逃离现场。

    跑出几公里后,他降速熄火,停了下来。夜晚在荒原里行车,就像萤火虫似的,发动机声和灯光,会引来大量未知的危险。

    “呼呼呼……”

    刚停下没多久,几道惨白的影子就窜了过来。手电筒照去,正是食尸犬。陈兴没敢用枪,拔出匕首冲过去。以他现在的实力,杀几只食尸犬轻而易举。不一会儿,就全部挑断喉管,然后用泥土盖住,免得血腥味飘散。

    忙活到下半夜,陈兴不敢再睡,坐在车上,闭目养神。

    熬了几个小时,天边终于出现一抹亮光。陈兴启动机车,继续朝噶里部落的方向进发。

    半路上,为了躲开一个小石头,陈兴用力一拧,结果扯到伤口,差点痛得松开了手。他不由得想到,要是有个快速治疗师该多好,稍微弄一弄,马上恢复如常。

    也不知道为什么,叶阳白柳的治疗者天赋丝毫没有觉醒的迹象,难道是需要什么契机不成?

    会不会,像当初大猫那样,历史的进程因他而改变?

    想到这里,他有些不寒而栗。历史一旦发生大幅度改变,他就失去了先知先觉的优势,很多事情都会朝着不可预见的方向发展。

    但没过多久,他又恢复了平静。曾经有位哲人说过,历史存在必然性和偶然性,有些事情会改变,有些不会。

    就如同,他能获得今天的地位,是因为他三世为人的经验,这个是必然性,又因为运气好,能重生回来,这个是偶然性。

    下午三点,陈兴终于来到奎克标识的地点。眼前是一片胡杨林,树干粗大扭曲,树皮干燥开裂,树叶黄黄绿绿,树身又多处开叉,就像一只只从地底钻出来的手掌,丑陋可怖。

    胡杨是荒原里最常见的植物之一,素有“英雄树”之称,乃是沙漠的生命之魂。其生命力强悍无比,耐热、耐干旱、耐盐碱、抗风沙,有“生而千年不死,死而千年不倒,倒而千年不朽”的美誉。

    通常情况下,在半沙化地带,有胡杨林就代表有水源,合适于人类居住。因此,很多流民部落都会选择在胡杨林的旁边,既能挖井取水,又能防风沙,还能到林中捕猎沙生动物,比如荒山貂、鬣狗、野兔。

    不过流民的食谱比较广,连食尸犬都吃。要知道,食尸犬是经常吃活死人尸体的。吃食尸犬,就等于间接吃人了。

    虽然活死人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但它们始终是由人类的尸体演变而成的,外形和骨骼也一模一样,吃它们肯定有心理阴影,哪怕是间接的。更何况,它们身上还携带着活尸病毒。

    陈兴沿着胡杨林的外围行驶,果不其然,他很快就看见了一个流民部落。土灰色的,布满补丁的帐篷延绵一大片。

    有些穿着破烂衣服的孩子在帐篷之间的空地跑来跑去,有些在玩耍,有些在赶着山羊,或是黑毛猪。

    流民的孩子从小就要干活,带一到两只羊或猪,到处找吃的。这些肉畜被称之为“刨沙羊”“巡山猪”,肉质鲜美,成熟后会被卖到大城镇,以供贵族和有钱人食用。

    这种特殊的肉畜不便宜,市场价要三到四个银币一公斤。但实际上,流民的收入很低,商贩的收购价格只有几个铜板一公斤。原因很简单,商贩们冒着极大的风险,长途跋涉,光是运费就占了七成以上。

    “请问这里是噶里部落吗?”陈兴朝部落边上的小孩问道。

    小孩们看见他,不但没有回答,反而一哄而散,跑光了,就像见到了什么怪物。

    没过多久,十几个年轻男人过来了,手里拿着长矛,或是老旧的猎枪,一脸警惕地看着陈兴。

    双方互相观察了一会儿,陈兴大声说道:“我是‘红狼’奎克的朋友!”

    那些年轻男人顿时面露喜色,纷纷放下长矛,背起猎枪。为首的一名走上前,张开双臂,拥抱了陈兴,说道,“欢迎你,奎克的朋友。”

    尽管对方身上满是油腻刺鼻的汗水,但为了表示友善,陈兴还是勉为其难地配合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