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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瑀乃江南世家出身,这魏晋风骨,正源于江南,故他对文学书法更为精通。
王羲之乃书法之圣,但凡天下文人墨客,谁人不想练就一手书圣般的笔法。
只是书圣之所以为书圣,他的字迹又岂是那么容易被学去。
古往今来,能得书圣几分神韵者,都寥寥无几。
而眼前这幅,出自于那寒门赘婿的诗词,却尽得书圣神韵,如此神妙的书法境界,如何能不叫萧瑀震撼。
“字好,这诗更好,来人啊,给老夫挂起来!”
萧瑀兴奋的坐不住,一跃而起,迫不及待的要将这幅诗篇,这一幅墨宝展示给在场宾客。
家奴们匆忙将这幅字,高高挂在堂前。
一众宾客们脸上都带着好奇,心想那李家赘婿粗鄙无礼,又能写出什么好诗好字来,竟能让宋国公如此称赞,不免都心怀狐疑。
怒发冲冠,凭阑处,潇潇雨歇。
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
五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高丽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
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淡渴饮匈奴血。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那苍劲有力,仿佛蕴含着灵性的字迹,被众人一字一句念出。
所有人!
包括被杨昭怒斥的柴绍在内,眼神表情,都由不以为然,变成吃惊,最后定格在目瞪口呆。
“好一句‘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这才是我大隋的风骨,好诗!”
鸦雀无声中,突然响起一声慷慨的喝彩。
大堂内立时炸开了锅,喝彩声此起彼伏,众人沸腾。
杨昭可是硕士学识,一篇后世英雄岳飞的满江红他岂能记不得,却将其中几处稍修改,以符合当下的情景。
他借此诗,赞颂萧瑀虽然白头,却壮心未改,依旧心怀报国之心,记着两征高句丽失利的耻辱,要为大隋讨伐胡虏,重树荣光。
这诗词明面是为萧瑀所做,实则是在抒发杨昭自己的雄心壮志。
在场的达官贵戚们,都是饱读诗书,精通六艺之人,如此一首气吞山河,壮怀激烈的旷世之作,如何能不令他们为之惊喜。
“他一介寒门,竟能写出这样的诗词来,这……”
柴绍脸色失神,望着高悬的墨宝,喃喃自语,陷入深深困惑。
“诗是好诗,这字更是好字,你们难道没看出来吗!”
“是啊,这是书圣的笔法!”
大堂中,再次掀起一片惊哗议论。
文人墨客,梦寐以求的两样才华,一是诗文,二便是一手好字。
杨昭身负“书圣笔法”的技能,挥毫泼墨如同王羲之再世,写出来的墨宝,岂能不让这些宾客们为之震撼。
“这一手书圣笔法,非得有个三十来年的苦练不可,他年纪轻轻便有如此造诣,这得是何等天赋!”
“这诗,这字,当真是那个寒门赘婿写出来的吗?”
众人沉浸于墨宝诗词之中,议论纷纷,赞不绝口,浑然忘记了,适才他们是如何讥讽杨昭。
这些宾客们,同样忘了是在给萧瑀祝寿,蜂拥上前,争相要近距离欣赏这篇绝世佳作。
柴绍却没动弹,孤零零的站在原地。
看着那篇被众星拱月的墨宝,柴绍心头,不禁涌起深深羞怒。
他万万没料到,那个抢走他仰慕女人的布衣少年,不但练就一手神射,更有如此文采,甚至还练就了一手书圣般的书法。
这等文武双绝之才,放眼整个大隋,只怕都屈指可数。
这样一个人,如果是出身于世族高门倒也没什么,为何却偏偏出自于一介寒门?
“没想到,李兄这个上门女婿,竟然身怀大才,不说这诗,光是这篇书圣墨宝,就足以震惊当世!
姐姐素来喜欢书法,手里还有王羲之的《兰集序》真迹,我正好把这篇字拿去宫里,给姐姐个惊喜……
萧瑀心中已有定度,暗暗点头,微笑着望着杨昭离去的方向,眼中流转着欣赏和好奇。
角落里,那位跟随而来的白衣公子,全程目睹了杨昭以一手惊世诗文书法,博得了满堂彩的过程。
“竟然能写出这样的诗文书法,这个小子,当真给了我天大的意外啊……”
白衣公子啧啧称奇,眼眸盯着那高悬的诗文,眼光放亮,如获至宝一般。
“公主……公子,这个杨昭,他写的诗文有这么好吗?”那雄健侍卫却不以为然,显然不太懂诗文。
“你不懂,这样的诗,配上这样的书法,当世能有这样文才者,寥寥无几,此人必是不世出的大才!”
白衣公子如此盛赞道。
“原来如此,那咱们要不要再跟上去。”
“既已知道他的来历,没必要再跟下去,就吧,回宫,我要去告诉父皇,我给他发现了个宝贝。”
白衣公子唇角掠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转身扬长而去。
偏厅,李建成独自一人躲在那里,正在生着闷气。
杨昭的意外出现,又遭宾客们的讥讽,令他颜面无光,不想看杨昭给李家丢丑,便悄无声息的退了出来。
“这个杨昭,身为赘婿,他有什么资格单独为宋国公贺寿!还连礼物也不带,真是丢尽了我唐公府的脸!”
李建成暗暗咬牙,脸上尽是愤恼,便想着回府之后,如何向李渊告上一状。
就在这时,大堂那边,传来了喝彩声。
李建成狐疑起来,便派了家奴前去打探。
片刻后,家奴激动的飞奔回来,叫道:“禀公子,姑爷他写了一篇诗文,赢得了满堂喝彩,萧公爷喜欢的不得了,都当成宝贝收起来啦!”
“什么?”
李建成脸色惊变,一跃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