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球员都到场边的观众席那里喝水聊天。
武文杰远远地站着,他原本不打算过去,只想趁那些人都走完了,自己再悄悄地回去。
自己的这副样子,在球场上还勉强说得过去,但若见双方的拉拉队,显然就不合适了,如果还要再展示在丁娟娟面前,那就更不妥了。
可想躲是躲不掉的。先是混球叫他过来喝水,然后是杨老师找他,大概是想跟他交流切磋踢球的感受,最后丁娟娟也在喊他过来。
武文杰把两只鞋从腰上拿下来,仔细看了看,估摸有没有可能把它们再穿到脚上。显然,任何一只鞋都不可能再回到他脚上了。
他想把鞋扔在场,却又有点舍不得。这双鞋跟了他5年,他至今还记得,头一次穿上这双鞋时,心里的那种极度兴奋的感觉。
既然这样,那就只好光着脚过去了。
走到一半的时候,他觉得手里拿着一双烂鞋实在不雅,便又停下了脚步,想了想,把鞋扔在了场上,然后大步向众人走去。
他希望走近大家的时候,谁也不要关注他的双脚。然而,这是不可能的。
大老远地,杨老师就指着他的双脚说:“你这赤脚大仙的功夫太厉害了!”
所有人的眼睛都盯在他那双赤着的双脚上,包括丁娟娟。
如果是刚进厂那会儿,遇到这样的形,他准会撒腿就跑。现在他已经从容多了,尽管也还是觉得有些难为。
为了掩饰自己心里的不自在,他开始用小碎步轻快地跑向众人,待靠近大家了,又优雅地蹦跳了几下,算是跟大家打了招呼。
他扫过眼前几张熟悉的面孔,混球一脸看新鲜的表,杨老师的眼神里带着钦佩,而丁娟娟带着微笑的眼里,闪过一丝不宜察觉的困惑。
杨老师说:“都说脚头子硬的人能光脚踢,我算是脚头硬的,可我光脚根本踢不了,你可真行。我发现,你光脚时踢的比穿鞋时还要好得多,这是怎么练的呀?”
武文杰心说:“怎么练的?如果你买不起鞋,又想踢球,自然就练出来了。”他只是嘿嘿笑了两声。
“哎,你上场的时候,见你有鞋呢,鞋呢?”陈主任还是那么喜欢凑闹。
武文杰灵机一动,即兴拽了两句词:“大丈夫马革裹尸,好球鞋陈尸球场。那双鞋不太好穿了,我刚扔了,准备换双新的。”
一旁的陈主任不明就里,插嘴道:“再不好穿,也得穿鞋回去啊,哪能光脚走?万一把脚扎了,可不是闹着玩的。”
她显然是一片好心,可是话说得有些不合时宜。
武文杰无言以对,只能说:“算了,不要紧,这样可以,没问题的。”
偏偏一旁的混球不识相,连起哄带拍马地说:“你的鞋在球场呢吧?我去给你捡回来。”
说着,颠颠颠地往球场跑。
空旷的球场上,找那双被武文杰扔掉的鞋并不难。但如果混球把那双鞋拿过来,那对武文杰来说,会比他现在光脚的样子,还要难看。
武文杰嚷嚷了一句:“行了,别去了。”
可混球好像没听见,执拗地继续向前跑。
武文杰腾地一下火了,厉声吼道:“混球,听见没有,让你别去,你还非要去啊?你给我回来!”
在场所有的人都被武文杰的这一声吼叫惊住了。
已经甩开步子的混球,像突然被施了定术,当即站在那里。
武文杰知道自己做的有些过了,赶紧把声音放缓和些:“那鞋又脏又臭的,还要它干嘛?多不卫生?要拿也是我自己去拿,别让你去呀!你过来吧,再喝点水,刚才踢得不错啊。”
混球一脸委屈地走了回来。
丁娟娟说:“小武,你没带双换的鞋啊?看看咱们哪位老师有富余的鞋,借小武穿一下。你穿多大号的?”
“不用,真的不用,我这样没问题。”武文杰连忙摇头说。“我从小在山里长大,脚底的茧子,怕比皮鞋底还厚呢。”
听到这,杨老师恍然大悟地说:“哦,难怪,你一定是从小在山里练出的好脚头吧。”
武文杰心里又苦笑了一下。这杨老师绝对是在城市里长大的,对山村几乎没有一点概念。小时候连啥叫足球都没听过,还谈得上什么练好脚头。只是光脚走山路走多了,磨出来的铁脚板罢了。
有个老师提过来一双布鞋,说:“我这鞋是41号的,你看能不能穿?”
武文杰道个谢说:“不好意思,小了一号。我就这么着吧,你们不用管了。”
杨老师又夸了几句武文杰的球技,武文杰也回夸他几句。
夸完杨老师,武文杰转头问在一旁半天没吭声的丁娟娟:“你的那个方案写完了吗?”
丁娟娟轻松地说:“不但写完了,刚好校长下班也没走,也让他看过,都没问题了,我才放心过来看你们踢球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武文杰无意间闻到一股清香,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上应该有很浓烈的汗味,而自己站的又离人家这么近……
他想退后一点,但退无可退,不光因为后有人,没由来突然拉远与人家的距离,也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看上去,丁娟娟似乎并没有被熏到的样子。
众人边聊边走,离开了球场。
回去冲完澡,武文杰想休息,但他隐约觉得自己还有什么事没做。
想起来了—-他那双被踢坏的鞋还在场哩。
想到这双旧鞋,他又开始为下周的足球比赛发愁。发什么愁呢?他没有鞋了。
从他本来说,踢球不穿鞋其实能发挥得更好。
这么说吧,穿一双“年富力强”的球鞋,大概能让他的球技发挥出七八成,那双“蚕到死丝方尽”的鞋,在球场上只让他发挥了五成左右,而最后光脚踢的时候,他的水平才发挥到了十成。
他不知道,一双合脚的运动鞋,能让他的球技发挥多少,十成?还是不到?或者超出十成?
目前看,拥有一双自己的运动鞋,可能将是相当遥远的事。
眼下,他只能暂时当他的“赤脚大仙”了。
下次踢球,他可不希望丁娟娟再去了。
迷迷糊糊睡着了,睡梦中,他穿上了一双非常漂亮的运动鞋,他穿着它踢球,穿着它跑步,还穿着它骑自行车……
有人问他,这双鞋是从哪儿来的?他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一着急,醒来了。
天已亮了,赶紧起。
心里惦记着事,他不能耽搁。
洗漱完毕,穿着他那双钢包头皮鞋,匆匆去了场。
晨曦中,有一些人在跑步打拳或做。
似乎每个人的脚上,都穿着好看的运动鞋。
自己的这双鞋,在这里显得有些不合时宜。
快把旧鞋找到,赶紧离开这里。他寻思着。
找到旧鞋,要怎么处理呢?
拿回去吗?按武文杰的脾气,他会把它们珍藏起来。
如果是别的东西,可能还好一些,这双又脏又臭面目全非的球鞋,如果要收起来,至少之前还得洗刷一遍吧?
洗刷干净了,把它晾出去之时,这副怪模样也会把看到的人吓坏的。
如果不洗,直接把它们扔进垃圾箱?这样的做法,也不合武文杰的意。
不如就像古时候对待阵亡的勇士一样,挖个坑把它们埋了?这倒是个不错的方式。
“葬鞋”这个方式,让武文杰既有些伤感,又有点可乐。
已经走到昨天自己扔鞋的地方了,可是它们却不在这里。四下打量,了无踪迹。
武文杰想,要不顺着跑道走一圈,看看是不是被谁踢到哪个角落了。
于是,他迈开步子走起来。
“武文杰。”
这时,他听见有人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