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我是真没想到它们居然还在,而且还被照顾的特别的好。你说,那位老爷爷是不是很可爱?
"为了感激,我想给老爷爷护养费。那老人死活都没拿。
"之后,我就把它们一起带了回来。你瞧,才养了没几个月,它们就全开花了。
"特别是这一株,垂笑君子兰,美吧……那房东老爷子跟我咕哝了半天,说,这花特奇怪,这么多年了,一朵花都没有开过。去年时候,他差点就把这盆给扔了……”
这盆君子兰有别于其他,花形奇特,幸好,爷爷爱养花,所以,宁敏知道一些花的知识,辨认了一下,说道:
"那房东根本就不懂花,垂笑君子兰的成长期非常漫长的,从一粒种子到开花,至少八到十年……”
她细细欣赏着,真的很美。
"可不是……”
他点头,目光从花蕾移到人上:"还记得你说过的话吗?哪一天这垂笑君子兰开了,哪一天你就嫁给我。现在它开了,你呢……你还能执行曾经你许下过的承诺吗?”
这话,低低柔柔,说的挺煽情。
如果是韩婧,想必一定会被他感动的稀里哗啦,一个大男人,在时隔六年之后,还能找回当年的订情信物,实在难能可贵。
想当时,崔赞和韩婧,都正青春正好,按照日记,以及崔赞对于过去的追忆,可以想像得出,他们之间的确深爱过,如果没有佟庭烽,他们当真有可能成为一对恩爱夫妻。而命运却残忍的将他们分开,如此一想,也难怪崔赞会对佟家怀上那样一种浓浓的怨恨了。任何一个人遇上这种事,都会气愤难平。
她沉默了一下,这种神情落在崔赞眼里,就有了另一种想法:她被感动了。
他的目光闪动了一下,放下了手上君子兰,再次小心翼翼的靠近,温声道:
"婧婧,我们有过很多美好的回忆,你都忘了吗?这一次,我回到巴城,将我们曾经一走过的地方都一一重温了一遍。巴城大学,西山湿地,南湾码头……我们留下过无数欢声笑语。有时,我真的很希望,能在旧时路上,与你来个不期而遇,而后会心一笑,而后,牵手继续那没有走完的路,直到白发苍苍,就这样走完人生这辈子……可惜,每一次都是失望而归。要不,待会儿我们出去走走,好好商量一下你的离婚事宜……”
前面这段温情款款的很,最后一句真是煞风景,摆明了他居心不良。
"崔赞……我不需你的好心……”
她立刻毫不犹豫的泼冷水。
这令崔赞微微皱眉:
"是吗?婧婧,你确定,不用律师,真的可以离掉这个婚吗……”
在他的手指触及她腰的时候,面前的人儿,往边上一闪,眼神一下清冷,隐约有讥讽浮现,压低了声音,淡寡寡的提警:
"崔赞,哦不,你现在应该叫佟赞……你给我听仔细了……”
他没有抱住,有点失落。
"该说的,那天我已经和你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如今你姓佟,你记住了……就算我和佟庭烽离婚,你也不可能再来做我的代理律师了……”
"为什么?避嫌?”
他真的不喜欢她板着脸和他拉开距离这模样,以前的她,是何等的温柔,总能让他打心眼里觉得欢喜。现在呢?六年时间,是一道跨不去的鸿沟,将他们隔离,再也融不到一起。
"我能和佟庭烽和平离婚!”
她静静站着,长发披肩,若婷婷净植的莲,清冷艳丽,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令他不敢逼近。
"崔赞,我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天真无知的韩婧。你们兄弟之间的战争,别拿我来当棋子使唤。
"崔赞,曾经你让韩婧喜欢,那是因为你当初够纯萃,但现在呢,你在离开六年之后重新回归,你的眼睛里怀揣的已经不是当初那一点真诚,你已经市侩,并且挟着一股子报复的心思;所以,你的任何甜言蜜语对我都不会再起作用。
"如果你不想让我瞧不起你的话,从今往后,就此打住,如此再见,还能问一声好……”
几丝难堪,在他脸上浮现,挫败感油然而生……现在的韩婧,真真是软硬不吃,比起六年前,难追多了。
年之前,崔赞在学校时,就是一个成绩出众的高材生,因为有才华,因为有一副俊美的皮囊,曾经被同学们私底下封为巴城大学的校草,当时,曾有无数学姐学妹对他献殷勤,如果他愿意像其他男生那样在女生身上花心思,交个富家女作女朋友,那是一件最简单不过的事情。
在巴城,排在育英军事学院之下的就是巴城大学。育英学院既是贵族的摇篮,更是菁英学子聚集地。巴城一些富家子弟,若是挤不上育英学院,被刷下来的那一批全在这里。
当初,倒追崔赞的人,可不在一个两个,可他一个也没交往,而是勤工俭学,白天忙学业,晚上打零工,周末一有空就到律师楼做学徒打杂工。
那时,他很忙,没空和女生们打情骂俏,生活作风很正派,所有人都说他这样子,实点辜负青春年少、人生正好的花样年华。
他并不这么想,拥有着自己执着的的格,做着自己认为对的事。
那时,他总会遇上一个害羞腼腆的女生,也是法政系的,极特别的一个学生,成绩不是特别好,中等偏上,长的也不是特别美,一副黑框大眼镜,穿着老土,她没啥朋友,脸上总带着一抹浅浅的微笑,显得无害,不怎么和人说话,声音却很好听,轻轻柔柔。乍一看,这女生,并不美,俨然像一个比乡下地儿跑上来的土鳖。
他们曾经几度遇上,在同一个地方打工。每一次见面,她见到他会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并不刻意接近,一上工,就忙碌着她份内的量,显得勤勤恳恳,做事儿很卖力,打工地的负责人没一人对她不满意的。
原本,他以为,这只是巧合。后来才知是这是一种隐晦的暗恋,所以她把打工的地点设在了他出现的地方。远远的守望着,却不敢对他有所表白。
这是一个很胆小的姑娘,却用她独有的腼腆方式,一点一点侵占了他的心。
那一回,他感冒,身体不太舒服,但他还是有坚持上工,工作的时候无精打采,整个人懒懒的,做事很迟钝,不经意的就和这个丫头撞了一个满怀。她发现他身上体温烫的厉害,蹙着眉轻轻问他:
"你在发烧,吃药了吗?”
这大概是他们第一次正式说话,却熟稔的就像老朋友。
她什么也没说,走开,在他连连打喷嚏的时候。当时,他以为她是嫌他生病,怕被传染,一刻钟后,当她将刚买的感冒药递到他手上时,他才明白,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好,不挂在嘴边,而在于行动。
又有一次,他和学校一个学渣打架,原因为那个有钱的学渣看上了一个富家千金,那富家千金看上的则是他,他约他打架,他没去,那些人就堵在他打工回家的路上,以众欺寡。
适时,有巡警出现,免了他一阵皮肉之苦。他道谢,那巡警拍拍他的肩:
"不用谢我,谢你女朋友去。要不是她急巴巴拉着我,求我,我也不会出现在这里?”
"可我没有女朋友啊!”
"那边那位不是。”
拐弯处,她适时探出头来,涨红着脸,呐呐的直摇手说:
"我不是他女朋友,我们……是同学!”
那天,正是她叫来了警员,买来了药膏,让他生了几感动。
从那时之后,她时不时又做了一些背后关心他的事,却从来不说破,也不会轻易让他知道,有时遇上,她都不与他说话,只是微微笑,始终保持着那样一种不近不远不三咸不淡的关系。
直到有一天,她抱着书走的匆忙,又撞进了他怀,书散了一地,一张素描从她的书本里掉出来,落在脚边。
他拾起仔细的看,发现画的正是他,简简单单的几笔就将他轮廓特点勾了出来,那画画的水准,绝对是有一套的。
那一刻,她的脸涨成了猴子屁股,咬着唇,轻轻要求:
"还我!”
"这好像是我吧?”他笑嘻嘻的问。
"不是!还我!”
她抢,他高高扬起,一脸有趣,把画纸甩的沙沙作响:
"喜欢我是不是?那做我的女朋友吧!这样就不用对着我的素描流口水了!”
"我哪有流口水。”
"没流?我怎么觉得你馋我很久了呀……瞧瞧,瞧瞧,画的多像,得观察的多仔细,才画的这么好看……不过,再好像,都比不上真人版……”
"哪有,我画的,比真人还要好看……”
这女生很好骗,他随便一逼,就逼出了她的真话。
那一刻,她脸涨成了紫色,而他则是忍俊不禁,适时将想要逃跑的她给拎了起来:
"一句,要不要做我女朋友?机会只有一次,错过了这村,就没了那店,我给你三秒钟考虑……一,二……”
他故意的念的很快,而她答的特快,答完,就涨红着脸想逃,而他高兴的像得到了一块奇珍异宝。
恋爱关系,水道渠成。
她只有一个要求,不能公开,她怕成为女生们围攻的对象,也是因为她有一个见钱眼开的继母。
爱情开始的时候,是这么的单纯。
从最简单的牵手开始,他们一步一步成为恋人,在相恋数个月后,他们拥有了彼此身体的使用权。他提的,而她毫不犹豫的给了。
从这段感情初始,他就在享受她带给他的快乐,以及主导权。她对他言听计众,偶尔有几个小小的不满,只要他一个吻,就能摆平。